产品介绍
一、办事流程
(一)资格认定
1、参保对象在生育前认真填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认定申报表》一份,在相应栏目中加盖公章后,交予广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登记备案。
(1)计生委(办)审核意见:加盖准生证发放地公章。
(2)参bao单位意见:加盖参保对象单位公章。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加填一份《男职工配偶未就业情况认定表》并于生育后进行资格认定和待遇申报。
3、交医保局登记备案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结婚证,(2)生育服务证,(3)身份证,(4)B超或妊娠诊断证明。
4、银行信息为参bao单位收入对公帐号信息,非参保对象个人银行信息。
二、生育保险政策摘要
待遇标准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zui高限额标准
1、产前门诊600元;
2、分娩:①经阴道正常分娩2000元,②经阴道助产分娩2500元,③剖宫产35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3、liu产、引产:①怀孕10周以内门诊liu产300元,②怀孕10周(含10周)以上、12周以内住院liu产600元,③怀孕12周(含12周)以上、28周以内住院引产1100元,④怀孕28周(含28周)以上住院引产1500元;
4、宫外孕手术1500元;
5、避孕、节育:①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或取出60元(处于绝经期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的120元),②皮下埋植避孕术 60元,③输卵管绝育术800元,④输精管绝育术500元,⑤输精(卵)管复通术3000元。
(二)生育津贴标准
1、妊娠3个月以内(含3个月)liu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liu产的,或患子宫外妊娠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liu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增加享受生育津贴:
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刨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正常受孕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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