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
单位为他人代缴社保法律风险及防范
  • 联系人:
  • QQ号码: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Email地址:
  • 公司地址:
产品介绍
时下不少自己做生意的市民,习惯于通过关系找一家单位挂靠人事关系,尤其是由其代缴保险,以此确保自己的社会福利。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也经常被老板要求其朋友挂靠在公司,代缴社保。这种由于户籍限制、“嫌”转移麻烦等等原因而普遍存在“挂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这种现象之所以在各地均普遍存在,有其历史原因,也与政策制度分缺设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基金统筹层次低等因素有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也给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带来不小的困惑,本文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解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其次,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有其合理性,有利于实现部分人员的社保权利。参保人员由于户籍限制等原因,无法在工作地参保,以个人身份参保也受到诸多条件限制,挂靠单位参保是实现社保权益的wei一途径。如果法律禁止单位为非单位职工参保,将这wei一途径堵死,参保人员无法参保,自身社保权益也就不能实现,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事实上无法禁止。从实践操作层面来讲,如果将此行为界定为非法,社会保险部门就应当查处,不能允许参保。社保部门如何举证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能够否定劳动关系,面对成千上万的参保人员,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要从中甄别出哪些是单位员工,哪些不是单位员工,这种工作简直是无法进行开展。现行的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此种行为,根据行政法律的一般原理,即“法无规定即禁止”,因此,在现实情况下,社保部门无权进行查处。
  因此,挂靠缴纳社保并没有被我国法律明令禁止。
 
    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法律风险
  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角度来看,是有风险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故用人单位应慎重为之。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