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四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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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产地证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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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的英文简称,主要代指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中巴产地证。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能使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产品原产国/地区的官方证书,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2)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E)
  4)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5)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F)
  6)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7)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8)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9) 自201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台湾的符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规则的早期收获产品享受台湾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10)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哥斯达黎加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集四海科技专业办理各类原产地证、CO原产地证、FA普惠制原产地、FE中国-东盟原产地、FF中国—智利原产地证、FB亚太贸易原产地证等原产地证及证明,当天3点前给资料当天可出证(节假日除外),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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