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求真电子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
主营产品:中国票据网,中国票交所,票据鉴别仪,中钞鉴别仪,中钞票据
银行票据检测仪厂家哪里有|银行票据检测仪厂家有哪些|中钞票据官网
  • 联系人:王贵铭
  • QQ号码:2080642182
  • 电话号码:0931-8428319
  • 手机号码:13893292531
  • Email地址:m13893292531@163.com
  • 公司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33号市委招待所
产品介绍
银行票据检测仪厂家哪里有|银行票据检测仪厂家有哪些|中钞票据官网

限期执行和移送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这里的“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执行程序若干解释》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若干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执行异议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认为执行被执行财产危害其权益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所谓执行异议,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不同的意见,主张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为。所谓案外人,指与被执行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若干解释》第五条对执行异议审查期限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要求“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