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
代买秦皇岛企业社保代理,代缴公司社保,代交员工五险一金
  • 联系人:
  • QQ号码: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Email地址:
  • 公司地址:
产品介绍
公司调整工作地点,员工不去,能按旷工处理吗?
郭香于2012年8月1日入职某全国连锁酒店公司,任职分店店长。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止。
劳动合同载明,郭香的工作地点以实际分配为准,如因工作或岗位调整的需要,需要分配到其他地点工作的,郭香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出店长异动通知邮件,通知郭香前往镇江金山公园店担任店长,2016年7月11日到岗上班
2016年7月27日,公司以郭香在学习结束后拒不到岗上班属旷工行为为由向郭香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双方因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发生争议。郭香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元。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是一家经营连锁酒店的企业,所经营管理的酒店分布在全国各地,各酒店由公司派驻的店长负责管理,因此店长“异动”,即对店长进行调岗、调店成为公司这类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郭香未按照公司的通知要求到岗上班,旷工三天以上,属严重违ji,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公司无需向郭香支付赔偿金。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是公司对于郭香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
本院认为,该条款在文义上缺乏特定性,属于对工作地点约定极为宽泛的概括性条款,系用人单位所拟定的格式化条款。上述条款以及《店长手册》所规定的“基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之原则,出发点在于企业利益之考量,其强调劳动者必须服从,排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进行协商的权利,应属无效,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行使任意调岗权的依据。
原审法院对此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判决部分欠妥,本院依法予以纠正。郭香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政fu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成立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覆盖中国大陆所有31省份及广东省内所有21地级市。骏伯人力集团专注于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具有人事代理,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核心产品。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社保代理,企业单工伤,企业五险一金代理,人事代理,代缴社保,代买五险一金,代缴秦皇岛社保,秦皇岛社保代理,代买企业社保)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微):13560383140    QQ:1027223352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