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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法律咨询-以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为例
关键词:知恒律师、法律咨询、公司章程法律咨询、股东继承法律咨询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其合法继承人自然取得股东资格,该股东资格的取得无须履行其他手续。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不能以未办理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对其股东资格进行抗辩。
其次,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
完备的公司章程能够有效解决争议、化解危机,建议公司在成立之初重视公司章程的制定,在发展过程中重视公司章程的修订,以维护公司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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