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咨询流程
知恒商标咨询:以商标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如何处理为例
关键词:商标咨询、商标法律咨询、商标保护、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chi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 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或擅自使用他人有 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足以引人混淆且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经营者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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