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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经济纠纷律师的了解,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近,成都某小区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小区物业不让他把小车停进小区了,他只好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一来出入不方便,另外他还担心小车的安全,王先生特意向成都经济纠纷律师进行了咨询。小区的停车位到底属于谁?小区公共场地设停车位产生的收益归谁?近年来关于小区车位的纠纷问题屡见不鲜。成都经济纠纷律师提醒,业主务必在购买小区车位之前查明车位的权属情况,用合同与开发商明确权利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