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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遗失物品,不按照原价赔偿?成都经济律师为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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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最近,成都的王先生今年2月份花8000元从上海网购了兰博基尼配件,后因为配件无法使用,他支付了40元邮费通过顺丰速运将配件寄回北京,不料途中配件丢失。对此,顺丰快递

称配件没有保价,只愿意赔偿5倍邮费200元。后来,快递公司表示愿意继续协商,将赔偿额度提高到5000元。王先生针对这一情况感到非常的生气,他特意咨询了成都经济律师,

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对此,成都经济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 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 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依照有无保价来进行赔偿,不保价只赔偿邮费,这类规定其实是霸王条款。”成都经济律师说,消费者付费,快递公司发货,在法律上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有效的合同关系,如

果物品丢失或者损毁,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该按照该物品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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