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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暂定级资质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企业名称中应含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3人(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4、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①、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从市房管局网站物业管理栏目文件资料中下载打印)
②、营业执照,(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验资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⑤、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包括所有在册人员),
⑥、企业章程、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⑦、信用档案软件数据文件。(该软件为建设部要求软件,需要到建设部在郑指定地点购买。郑州市航海中路3号,联系人:李乔,电话:68283519、13503845219。初次申报资质时,可在领取资质证书时上报,该文件可以使用优盘、电子邮件zzfdcwy@ 等方式上报)
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②-⑥项内容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市房管局一份,区房管局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三、申报程序
①、企业按照上述要求,持上述资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房管局物业科(办)签署意见,
②、持上述材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初审并确定是否受理,
③、受理审核、审批,(20个工作日)
④、对符合暂定级条件的企业报省建设厅备案出证,
⑤、上报信用档案软件数据文件,领取资质证书。
四、领取证书后的注意事项
①、请于资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时,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超期,应重新申报暂定级资质),,
②、每年一月份参加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
③、联系电话变更时请及时通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④、定期登陆郑州房地产网物业管理栏目,及时了解掌握新的行业法规、动态,及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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