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商业快报> 证监会:符合条件的内地、香港基金可到对方市场公开销售

证监会:符合条件的内地、香港基金可到对方市场公开销售

时间:2015-05-22 05:51:17 来源:中国证券网 点击量:82

  中国证券网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基金互认是指允许境外注册并受当地监管机构监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决定开展基金互认,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内地、香港基金将可到对方市场进行公开销售。他介绍,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互认标准一致,主要引入对方市场主流品种。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须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对方市场销售的规模占基金资产比重不超过50%。经证监会初步测算,截至去年底,符合互认条件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截至一季度末,内地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有850只左右。

哨子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河南SBS|山东地区专业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2025-06-22

·郑州齿轮油-西安好用的河南液压油批发2025-06-22

·氢化石油树脂厂-氢化石油树脂商-纳康环保2025-06-22

·烟气处理脱硫脱硝设备-温州好用的烟气脱硫除尘治理成套技术及设备哪里买2025-06-22

·铜川航空煤油-推荐质量硬的液压油2025-06-22

·代理厌氧胶-好用的无情螺丝螺纹锁固剂厌氧胶格2025-06-22

·烟气脱硫脱硝-双屿实业专业的烟气脱硫除尘治理成套技术及设备出售2025-06-22

商务合作

TEL:153459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