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立于2000年,其主管部门为鹤壁市司法局。该所现有法律工作者五名,均法律大专毕业。并且有的同志过去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有的已从业20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本所多次被上级部门授予先进所。本所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下,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与和谐贡献自已的光和热。,本所业务范围:受聘担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顾问,面向社会提供各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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