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立于1989年7月1日,原名“龙岩地区律师事务所”,“龙岩维实律师事务所”,原属龙岩市司法局直属在编的国资律师事务所,2001年1月17日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2002年10月21日获国家商标局批准,“金磊”律师服务注册商标成为我市率先取得商标注册的律师事务所。,,,,,,,89年以来,我所先后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律师行业文明服务窗口”,被龙岩市司法局、团委授予“ 青少年维权岗”,被龙岩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残疾人指定律师事务所”、“扶残助残先进单位”,1998年8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