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社区服务中心”是由兴和社区创业党支部成员组成,于2004年工商注册。社区党总支委托总支委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多年来本公司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总支的培养和领导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评着踏实做人、诚信服务、勤劳工作、精心管理,于:1、2006年创业党支部被中山区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2007——2011年度被大连市家庭服务协会评为“先进服务单位”。3、2008年被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评为“先进服务单位”。4、2008年被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评选为“常务理事单位”。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