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酒店住所变更被罚5万元 法人告赢工商局
时间:2016-03-16 04:13:37 来源:网易网 点击量:7542
兰州晶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虹酒店)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新场所经营时,被兰州市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城关区工商局)以无证经营为由,开出5万元罚单。对此,彭某不服,向城关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支持了彭某诉请,城关区工商局提起上诉。3月15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查明,本案被告城关区工商局于2014年3月11日,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01号房屋进行执法检查,认定彭某自2013年12月25日起,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餐饮服务及住宿经营活动,并相继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兰城工商处字(2014)第 680 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并以当事人无照经营为由,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
而彭某除了本案原告的身份外,他还是晶虹酒店法定代表人。本案的诉争,就要从晶虹酒店的住所地变更说起。2013年9月4日,城关区工商局向晶虹酒店核准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城关区红星巷13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某,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之后晶虹酒店对住所地做了变更,由原来的“红星巷131号”变更为“雁滩路3501号”。2014年3月31日,城关区工商局核准了晶虹酒店住所变更登记申请。
2015年8月18日,城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晶虹酒店成立时领取了营业执照,城关区工商局并未对该事实予以审查。故城关区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宣判后,城关区工商局不服,提起上诉。
该案在二审阶段,兰州中院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一条 ·密其与赛康合作推出数码印刷机卷材清洁解决方案 2016-03-16
下一条 ·巴基斯坦国家高速公路私有化即将开始 2016-03-16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自贡外包机关食堂哪个好2025-12-23
·湖州单位食堂服务联系电话,幼儿园食堂服务联系方式2025-12-23
·四川职工食堂承包价格2025-12-23
·辽宁强夯龙门架选哪家2025-12-23
·吴江外包工厂食堂哪个好2025-12-23
·鄞州500人工厂食堂承包公司电话2025-12-23
·无锡快餐配送联系电话2025-12-23
热门阅读
大家都在看
- ·智慧食堂核心要件智唐智能结算台
- ·济南憎水珍珠岩厂家,济南中空玻化微珠价格,大颗放心
- ·什么是智慧食堂
- ·14吨K型带框架搬运小坦克,可特殊定制无尘系列等
- ·智唐智能结算台在智慧食堂的作用
- ·远传超声波水表485通讯液体超声波流量计管道式
- ·单层圆形振动筛和多层圆形振动筛的区别
- ·2020:西安珠光砂厂家,西安膨胀珍珠岩价格,公道
- ·潍坊奥博仪表蒸汽涡街流量计5件套
- ·便携式MZS-30矿用自动苏生器宇成生产
- ·7月30日讯|德州客户涡街流量计 管道保护箱送货
- ·智慧食堂是个什么概念呢
- ·照明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续费用
- ·珍珠岩:济南水泥膨胀珍珠岩厂家,济南珍珠岩板价格,关键
- ·昆明珍珠岩颗粒厂家,昆明园艺珍珠岩价格,养花帮手



